close
現在是凌晨3點鐘。加30分鐘。
不睡覺要幹嘛?喝酒啊當然。
可是要上一整天的課,
喝酒=自殺行為。
所以要幹嘛?發呆。
其實有時候走在台北的街上,
還是感覺不到存在感。
搭飛機4小時,越過整個馬來西亞,
越過泰國邊界,越過中國。
可是真的沒有飛了很遠的感覺。
有時候半夜坐在電腦前面,
還會感覺聽到不知道是爸還是媽開房門,
那老舊的門,打開慣有的摩擦聲。
然後才回過神來,其實我不在家嘛。
有時候走在回家的路上,
會忽然感覺自己好像要回到“家”了。
然後抽出鑰匙打開門,“咔嚓”
我在台北啊。原來我在台北。
就是這種感覺。
有時候,我以為我走路5分鐘就會到海邊。
有時候,我以為我樓下停著我的機車。
有時候,我以為朋友會在樓下喊我出去玩。
有時候,我以為我去KFC可以叫cheesy wedges。
有時候,我以為我家附近沒有捷運站。
有時候,我以為打開房門就有煮好的晚餐在餐桌上。
有時候,我以為出門往家後面走就會到伯母家。
有時候,我以為。。。
我以為我沒到過台北。
這是什麽樣的不存在感?我不知道。
昨天以為自己很酷地看了鬼片,
睡前還看鬼故事,
結果半夜真的有被嚇醒。
今天其實不想睡,
因為我不想被嚇醒,
然後張開眼,空蕩蕩的房間,
躺回床上,冷汗。
然後恐懼感昇華為孤寂感。
睡著。
騙你的。被嚇醒是真的孤寂感是假的,
我不膽小。我只是不想無所畏懼。
我。
我總是一個人在練習。
練習一個人。
全站熱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