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在是凌晨3點鐘。加30分鐘。

不睡覺要幹嘛?喝酒啊當然。

可是要上一整天的課,

喝酒=自殺行為。

所以要幹嘛?發呆。


其實有時候走在台北的街上,

還是感覺不到存在感。

搭飛機4小時,越過整個馬來西亞,

越過泰國邊界,越過中國。

可是真的沒有飛了很遠的感覺。

有時候半夜坐在電腦前面,

還會感覺聽到不知道是爸還是媽開房門,

那老舊的門,打開慣有的摩擦聲。

然後才回過神來,其實我不在家嘛。


有時候走在回家的路上,

會忽然感覺自己好像要回到“家”了。

然後抽出鑰匙打開門,“咔嚓”

我在台北啊。原來我在台北。

就是這種感覺。


有時候,我以為我走路5分鐘就會到海邊。

有時候,我以為我樓下停著我的機車。

有時候,我以為朋友會在樓下喊我出去玩。

有時候,我以為我去KFC可以叫cheesy wedges。

有時候,我以為我家附近沒有捷運站。

有時候,我以為打開房門就有煮好的晚餐在餐桌上。

有時候,我以為出門往家後面走就會到伯母家。

有時候,我以為。。。

我以為我沒到過台北。

這是什麽樣的不存在感?我不知道。


昨天以為自己很酷地看了鬼片,

睡前還看鬼故事,

結果半夜真的有被嚇醒。

今天其實不想睡,

因為我不想被嚇醒,

然後張開眼,空蕩蕩的房間,

躺回床上,冷汗。

然後恐懼感昇華為孤寂感。

睡著。

騙你的。被嚇醒是真的孤寂感是假的,

我不膽小。我只是不想無所畏懼。


 

我。

我總是一個人在練習。

練習一個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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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張小宇部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